2013年9月23日 星期一

臺北市102年度自由軟體海報設計競賽

壹、目的:
增進本市高中職、國中小學生運用自由軟體進行資料搜尋、整合及設計的意願與能力。

貳、辦理單位:
一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
二、承辦單位:臺北市內湖區南湖國民小學

參、參賽對象:
一、高中職組:臺北市公私立高中職校學生。
二、國中組: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(含完全中學國中部)學生。
三、國小組: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4-6年級學生。


肆、競賽主題:
各組參賽主題皆為「綠能生活」。
參賽同學可發揮想像力,創作未來可能的綠色能源與生活間的關係,或針對現有的綠能加以推廣。比賽重點在於「海報」宣傳與推廣主題的效果,而非著重於電腦繪圖的美工成效。



伍、競賽方式:
一、採個人賽方式進行,每件作品皆以單人創作為限;每位學生至多可參加2件作品,但優等(含)以上獎項,每人至多以錄取一件,佳作不限。
二、參賽作品必須使用自由軟體或免費軟體創作,須繳交原始檔。評審將依原始檔中所保留的資訊進行軟體操作技巧的評分。
三、參賽作品必須為作者原創,不得盜用或抄襲他人作品。作品中使用之圖片素材,若有使用他人圖片,需於報名表中「作品簡述」欄位中註明出處,並取得著作權人授權使用。若違反著作權相關規定,主辦單位可註銷其參賽資格。


陸、作品規格:
一、作品採直式或橫式皆可,若為點陣圖作品,原始格式檔尺寸不得小於1024*768像素,不得大於4800*4800像素。
二、作品須採電腦設計,或使用自由軟體(免費軟體)中提供之素材進行創作,不得用傳統紙筆繪製素材後,再掃瞄、拍攝成數位影像創作。
三、一律禁止使用「電腦繪圖板」繪製影像物件,本競賽著重於自由軟體(免費軟體)設計海報的能力與軟體功能的充分發揮,而非學生徒手畫圖的能力。

柒、報名
一、報名時間: 102年9月23日至11月1日下午16:00止
二、報名資料:
1. 作品原始格式檔(需評審可開啟審查)。
2. 作品JPG檔(1024 X 768像素以上)。
3. 附件一、報名表暨切結書.doc (需紙本核章與電子檔,電子檔免核章)
4. 附件二、送件清單.xls (EXCEL電子檔,各校學生參賽資料整合於此檔案內)
5.每件作品 A4彩色列印三張

檔案命名方式,若作品為PhotoCap製作,請依「OO國小_X年Y班_黃小山. pcl」&「OO國小_X年Y班_黃小山.jpg」方式命名,並連同報名1. 2. 3. 4.電子檔燒錄於光碟後,含 3.附件一、報名表暨切結書一份 & 5.作品 A4彩色列印三張,郵寄至 
114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200號  南湖國小資訊組  黃秀山  老師收。

三、聯絡方式:若有其他聯繫事項,請洽南湖國小資訊組黃秀山,
電話:26321296#82 ,
電郵: show@tp.edu.tw
聯絡箱:144


捌、競賽規則
一、初賽
1.初賽由各校寄送核章報名表一份、作品A4紙本列印三份、作品光碟一份 (包含:作品原始格式檔、作品JPG檔、報名表暨切結書.doc、送件清單.xls。同一學校作品可燒錄於同一光碟之內),寄至承辦學校,收件截止日期為102年11月1日,以郵戳為憑;未能於收件截止日前寄送者,取消參賽資格。
詳細辦法請見活動網站 http://free.tp.edu.tw/~free101/
或南湖國小最新公告http://www.nhps.tp.edu.tw/enable/modules/tinyd1/index.php?id=1
2.參賽作品經初審後,於102年11月13日前,在活動網站及南湖國小網站公布決賽名單。

二、決賽
1.獲決賽資格者,須於102年11月22日(週五) 8:00-13:30至南湖國小參與創作歷程發表之決賽。未能參加決賽者,將取消其入選資格。
2.決賽發表之規則如下:
(1)發表及審查時間為5分鐘,包含作品陳述說明與評審提問、答詢時間。建議投影片不要超過7頁。
(2)發表內容以選用何種自由軟體、如何構思、選用資料來源等創作歷程。
(3)請入圍學生將原始創作檔案以隨身碟或光碟形式攜至審查會場,利用承辦單位準備之電腦展示,並接受評審提問及軟體實機操作,以驗證作品確實使用由自由軟體或免費軟體創作。


玖、作品評審:
一、評分標準:創意思考30%、海報視覺效果30%、資料應用能力10%、自由軟體使用技巧30%。  
二、初賽: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或相關領域老師組成評審團進行評選,審查各組進入決賽之作品各20件。主辦單位經評審決議後,可依各組參賽狀況,調整入圍作品件數。
三、決賽: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或相關領域老師組成評審團,於決賽當天進行審查,以評定出優勝作品。


拾、參賽獎勵辦法:
一、  各組別分取特優1名、優等3名、佳作5名、入選若干名。
二、  評審委員得依參賽作品數量與素質,增刪各組得獎人數。
三、  得獎學生由教育局頒發獎狀、獎品,以資鼓勵。特優1500禮券元、優等1200禮券元、佳作800元禮券。
四、  得獎學生之指導教師,另由教育局統一核予敘獎,並頒發指導證明,每件作品至多兩位指導老師。敘獎額度為:特優嘉獎二次、優等嘉獎二次、佳作及入選嘉獎乙次。如有重複列名之教師則擇優敘獎。


拾壹、其他:
一、本實施計畫若有調整,將隨時公告於活動網站,請參賽學校上網查詢。
二、凡得獎作品之版權屬於作者與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共同擁有,教育局擁有複製、公佈、發行之權利。得獎作品若違反智慧財產權者,將被取消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;如涉及違法,則由參賽學校自行負責。


拾貳、獎勵:
本計畫相關承辦人員於計畫執行後,由教育局從優辦理敘獎。


拾參、經費來源:
由教育局相關經費項下支應。

資料來源: http://jmweb.nksh.tp.edu.tw/~free102/



102學年度 本校學生參加比賽的作品

平面繪畫組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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